垃圾压缩站项目主体技术方案
根据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》 (CJJ/T47-2016)中要求:
1.工艺的选择应根据现有垃圾站的实际规格、垃圾收集方式、垃圾量(含垃圾成分) 、运输方式及处理途径等要求,并结合当地特点进行确定。
2.采用机械填装垃圾的方式进料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 有相应措施将装载容器填满垃圾并压实。压实程度应根据转运站后续环节(垃圾处理、处置)的要求和物料性状确定。
2) 当转运站的后续环节是垃圾填埋场或转运混合垃圾时, 应采用较大压实能力的填装/压实机械设备,装载容器内的垃圾密实度不应小于 0.6 t/m³。
3) 应有联动或限位装置,保持卸料与填装压实动作协调。
4) 应有锁紧或限位装置,保持填装压实机与受料容器结合部密封良好。
3.在工艺技术上应满足下列要求:
1) 垃圾卸料、转运作业区应配置通风、降尘、除臭系统,并保持该系统与车辆卸料动作联动。
2) 垃圾卸料、转运作业区应设置车辆作业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。
3) 垃圾卸料工位应设置倒车限位装置及报警装置。
4.应依据规模类型配置相应的压实设备。
5.多个同一工艺类型的转运单元的配套机械设备,应选用同一型号、规格。